微看光泽丨我县实验小学2016年一年级秋季招生方案
| 招商动态 |201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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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县职教中心部署2016年“XX”招生工作(答案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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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实验小学2016年一年级秋季招生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2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26号)文件精神,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完善“阳光招生”制度,确保中小学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光泽县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试行按户籍划片入学,在此基础上,片外生的招收实行抽签的方式录取。具体方案如下:
时间安排:
6月2日下午4:30实验幼儿园大班家长会,其他幼儿园由各园自行组织;
6月3日发放各类摸底表;
6月4日至6月17日家长填表;
6月18日及19日上交摸底表,逾期不理。
一、招生年龄
当年年满6周岁(2016年秋季入学儿童年龄截止2010年8月31日)的学龄儿童;盲、聋、哑、智障等学龄儿童的入学年龄可视情况适当延迟。
二、班生规模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接收工作的通知》(闽教综16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的通知》(闽政督45号)文件精神,实小2016年秋季招收6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300人。
三、招生办法
按阶段依次招生。各阶段招生要求如下:
(一)第一阶段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长可持相关证件到实验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注册入学的,如果学校学位已满额,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入学。
1、双证齐全儿童:即儿童本人户籍、住址和父母一方户籍、住址均在实小招生片区内(向学校提供户籍簿和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儿童本人和父母一方户籍、住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属于实小招生片区内(向学校提供户籍簿和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政策性规定对象:(1)符合《福建省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文件规定,年满6周岁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向学校提供能证明适龄儿童与当事人关系的户籍簿及当事人的现役军人证、烈士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审核后留存复印件>);(2)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接收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09〕16号文件规定的在光泽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供护照原件、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3)由县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上规模企业法人代表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当年的认定文件、企业执照和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审核后留存复印件>)。上规模企业中,当年上交税收达到或超过300万元的企业(除圣农集团),增加1个指标,该指标交由该企业自主处置(增加指标的单位和具体名额(学生姓名)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上交税收情况确认);(4)根据《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企业“上规模、稳发展、促效益、筑龙头”活动的意见》【光政综(2015)64号]文件精神,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给予我县每个规模企业,确保缴纳社保满二年以上的骨干员工子女一个学位。(5)光泽圣农集团高管人员指标30人;(6)被授予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子女。
学校根据以上对象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审核、公示无疑义后,安排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招生结束后,如果学校有学位余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长可持相关证件到实验小学申请入学。按照房产优先原则,分二步走:
先招符合下列第一种条件的适龄儿童,如申请入学人数超出学位余额时,则用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未被确定入学的对象,可到城区其他有学位余额的学校申请入学。
在招完符合第一种条件的学龄儿童时,如还有学位余额的情况下再招符合下列第二种条件的适龄儿童,如申请入学人数多于学位余额时,则用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未被确定入学的对象,可到城区其他有学位余额的学校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2、儿童本人的户籍于2014年6月30日前迁入或出生即入户在实小招生片区,其户籍住址栏中所填地址在实小招生片区内(提供户籍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核后,学校留存复印件>),今后招生时户籍迁入时间均以2014年6月30日前迁入或出生即入户在实小招生片区内为准。
学校根据以上对象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审核、公示无疑义后,再根据以上规定程序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安排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三)第三阶段
第二阶段招生结束后,如果学校还有学位余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长可持相关证件到实验小学申请入学。如申请入学人员多于余额的学位时,则用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未被抽中入学的对象,可到城区其他有学位余额的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入学。
1、城区户口人员子女:儿童本人的户籍在城关派出所或坪山派出所(提供儿童户籍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核后,学校留存复印件)。
2、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含县外)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实小片区内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持有一年以上就业合同,且在片区内稳定租住的农村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提供一年以上务工合同且缴交一年城镇或企业社保、一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在区域内派出所报备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证件<审核后,学校留存复印件>)。
学校根据以上对象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审核、公示无疑义后,按程序进行公开抽签,抽中的学生学校安排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所有片外生在报名时须填写《光泽县城区公办小学片外生就学报名申请表》,并根据相关条款作出承诺(表附后)。
四、关于转学或插班的规定
凡通过抽签招生的年级,学校中途只能接收双证齐全(学生本人及父母户籍和房产均在片区内,入学时随父母或监护人在外地、外校入学),需回户籍地就读的学生和当年由县政府招商引资,并经相关部门确认的上规模企业的法人代表子女转入或插班。除此之外,相关年级不得接收任何转学或插班生。学校通过对外公示栏及时将接收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1、实验小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细则,设立专门招生窗口,公布联系